- 全年編列的支出額度(歲出預算)
- 159.25億元
- 審計核定的支出合計(含應付保留款)
- 135.93億元
135.93億元不是全部已經付出去。其中約118.78億元為已實現支出概算,另約17.16億元為應付保留款,仍待支付或跨年執行。
2023年審計資料 ↗實現支出以合計減保留概數推算。保留概數:2025審核報告乙16表3 ↗
從買機票、看醫生,到每一筆公共支出。
把縣長的權力與責任,放回你我的生活。
點選主題,查看說明與官方依據。
從生活問題開始,看看誰負責、縣府能做什麼。教育等其他議題尚未收錄。
各題標籤是閱讀提示,不是法定權責分類。請一起看依據、個案條件與適用界線;需要合作的事項,也可能有縣府應負的責任。
政見能不能實現,要一起看預算、法規、人力與時程。
2026年歲出預算163.50億元;這是全縣公務預算,不是縣長可自由支配的錢。
全年編列的支出額度(歲出預算)
期中支出占全年預算47.24%。2026年尚未結束,不能當全年成績。
審計核定的支出合計為144.39億元,但不是全部已經付出去。其中約128.53億元為已實現支出概算,另約15.86億元為應付保留款,仍待支付或跨年執行。這些是財務數字,不等於工程完工或政策成效。
來源:2025年審核報告丙1、乙16表3 ↗;實現支出以合計減保留概數推算。
2025年全年編列額度(歲出預算),不是實際支出。按全縣政事別整理,每100元中,約34.37元編在經濟發展,24.22元編在教育科學文化。
三年最大類別都是經濟發展,其次是教育科學文化。與2023年相比,2025年教育科學文化預算增加2.55億元、社會福利增加1.31億元、經濟發展減少5.58億元。這是投入方向的變化,成效仍須對照計畫成果。
先分清楚:2023–2025年是全年帳;2026年只有截至9月15日的期中進度。金額以億元四捨五入,分項相加可能有尾差。
135.93億元不是全部已經付出去。其中約118.78億元為已實現支出概算,另約17.16億元為應付保留款,仍待支付或跨年執行。
2023年審計資料 ↗實現支出以合計減保留概數推算。保留概數:2025審核報告乙16表3 ↗
133.20億元不是全部已經付出去。其中約116.58億元為已實現支出概算,另約16.62億元為應付保留款,仍待支付或跨年執行。
2024年審計資料 ↗實現支出以合計減保留概數推算。保留概數:2025審核報告乙16表3 ↗
144.39億元不是全部已經付出去。其中約128.53億元為已實現支出概算,另約15.86億元為應付保留款,仍待支付或跨年執行。
2025年審計資料 ↗實現支出以合計減保留概數推算。保留概數:2025審核報告乙16表3 ↗
還不是全年結果。2026年尚未結束,這筆期中數不與前三年的全年數直接評比。
2026年期中表格 ↗2023年原編預算在本屆上任前已提出;此處比較各年最終審定表的預算版本(含年度調整)。2026為最新取得的期中表列版本。
以下採2025年全年審定數。
自籌財源占比由2023年的40.27%降至2025年的32.58%;非自籌財源占比升至67.42%,包括統籌分配稅與補助。金酒捐獻由25億降至19.3億元,與公司淨利不可加總當同一筆獲利。
來源:2025年審核報告丙1、丙5–10、乙15 ↗;收入與捐獻採審定列帳數,不等同個人所得。
總預算已有教育、社福、退休給付、建設及既有契約等用途,中央補助也可能指定用途。因此不能把163.50億元當成可自由新增政策的經費,也不能把尚未執行額度當成縣庫現金。
要知道還能新增多少政策經費,須逐項確認既有支出義務與用途限制;目前尚未完成這項計算,因此不列「可自由運用餘額」。
金額以元保存,顯示億元時四捨五入至小數二位。配置占比=各類預算÷同年度歲出預算。2025年保留概數取自審核報告乙16表3,近似實現數=審定合計減保留概數,非精確到元的實現數。
縣府總預算不合併鄉鎮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;金酒公司財務單獨列示。2026政事別配置尚未完成核對,所以本頁支出分布明列2025年。
丙1–2(PDF第163–164頁):總預決算;丙5–10:金酒合併損益
丙1–2(PDF第166–167頁):總預決算;丙5–10:金酒合併損益
丙1–2(PDF第186–187頁):總預決算;丙5–10:金酒合併損益
內頁8–10:115年度期中執行;附表三、四
先分清民選職務、縣府主管與另有專屬規定的職位。
本版新增31筆紀錄,包含府級人事、所屬機關、副主管與科長。同一人調動三次,算一人、三筆。代理與起日待查另列。
目前找到8位在金酒體系任職的職務證據。其中3位、4筆有正式接任日期,加入上方統計;其餘代理、起日待查留在清單。曾在職不等於本屆新任,也不等於目前仍在職。
董事長、總經理與副總的職位分開列;董事會通過日、介紹會日與新聞刊登日分開記錄。來源優先採金門日報;原始派令、董事會決議或公司公告可補強任職與生效日期。
這是歷次任職紀錄,不是現任名單。點「看這筆依據」,先在站內看重點,再開對應原文。
縣長依法綜理縣政,並指導監督所轄鄉鎮市自治;這不等於可以任意接管所有鄉鎮事務。鄉鎮長由鄉鎮市民依法選舉,與縣府任命職務不同。
現行第56條規定副縣長由縣長任命並報內政部備查;一級主管及機關首長任用須依法辦理,主計、人事、警察、稅捐、政風等另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。這不表示全體公務員都能由縣長自由任免。
從提出構想、計畫核定、預算與施工,到爭議、卡關及實際成果,逐段查清楚。
已收錄下方四個主題。查到的是實際歷程或具條件的政策分析;未收錄問題不會套用通用答案。
1993年構想、2010年計畫核定、兩度終止契約、2022年通車。看核定經費如何調整,以及中央和地方分工。
看完整時間軸與財源 →從捐贈、規劃設計,到公園與宗教主體、預算及現地問題;列出已確認的過程與尚待核對的結果。
看案線、金額與爭點 →先定客源、服務與成果,再列成本與財源。哪些能先試辦,哪些取決於中央及業者合作?
看分階段做法與成本缺口 →用光華園餐廳的標租、點交、整備與開幕歷程,看政府和業者各自承擔什麼。
看前例與必要條件 →官方月薪標準、三項組成與12個月試算。
俸額+專業加給+主管職務加給
| 項目 | 每月金額 |
|---|---|
| 俸額 | 63,570元 |
| 專業加給 | 47,640元 |
| 主管職務加給 | 88,080元 |
| 合計 | 199,290元 |
若完整支領12個月,這三項合計為2,391,480元/年。這是月薪標準乘12的試算,未包含獎金、其他給付或個別扣款。
上表的88,080元已包含在每月199,290元內,不可再加一次,也不可與機關首長特別費混為一談。
金門縣長適用行政院統一核定的縣(市)長待遇標準。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R號函,正本發給各縣市政府,所附待遇表自2025年1月1日生效。縣市長待遇照簡任第14職等人員俸給支給。
這裡呈現2025年起生效的表列標準,不是陳福海縣長的薪資單、個人總所得或2026年最新實領額。2026年後續調整、金門地域等其他加給的個案適用,以及保險、稅款與其他扣款,均未併入本表。
主管職務加給與首長特別費是不同項目。公務車的購置、維修、油料、駕駛等費用屬公務支出,未列為個人收入。
文件出處:行政院原函及附件的公開影本,取自嘉義縣人事服務平台。公文影本受文者為嘉義縣政府,但正本欄列各縣市政府;這是中央核定的共同標準,並非嘉義或臺中自行訂定的待遇。
資料核對日期:2026年10月24日。以下四項是本站整理的閱讀方法,不是法定審查標準,也未對任何候選人評分。
是縣府能推動,還是需要中央、議會、鄉鎮公所或其他機關同意?應把合作對象說清楚。
一次建設和每年營運要分開算。是既有經費、增加收入,還是仍在爭取的補助?
是否涉及法規修正、用地、預算審議、採購或許可?哪些程序還沒開始?
提出可追蹤的時間、服務範圍與成果指標,區分「已提案」「已核定」「施工中」及「已啟用」。
客源、可販售的旅遊產品、交通與接待服務,哪些能先改善?四年成本如何列,補助沒核定怎麼辦?
查看條件分析與落實做法 →以光華園餐廳為例,看標租條件、整備成本、環境限制與營運責任。
查看前例、權責與財源 →議會、審計與民眾各有不同的參與方式,權限與程序也不同。
議會依法議決預算、自治條例等事項,並審議決算審核報告;議員在定期會有就主管業務質詢的權利。不能把監督權解讀為議員可直接指揮行政個案。
縣府決算送審計機關審核,審計機關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議會。查支出應分清預算、決算與審核結果;有審核資料不等於每項政策都已證明有效。
可依規定陳情,或申請政府資訊;資訊申請有申請資格及限制公開規定。陳情與訴願、訴訟是不同程序,不應把持續陳情當成其他救濟程序的替代。
本頁以法規資料庫及政府機關資料為依據。各題「依據摘要」是改寫整理;「白話解讀」與「可追問」是本站整理,不是主管機關對個案的認定。
法規查閱日期:2026年10月23日。資料庫有更新時差,法規仍以主管機關公布及施行內容為準;本頁不保證查閱日後自動更新。具體案件須再核對權屬、適用法規及正式文件。
114.12.03 修正;第56條相關修正自115.01.01施行。本文使用第19、20、25至28、36、40至42、48、56、57條。
112.09.18 修正;本文使用第21、22、35條之4。
官方作業說明;頁面標示更新日2026.07.06。作業資訊有時效性,非首長法定權力的授權規定。
115.02.11 修正;本文使用第2、3條。
102.07.21 修正;本文使用第1、3條。
用於確認機關名稱;未據首頁推算醫師數、診次或歷年合作成效。
111.05.11 修正;本文使用第2、35、36條。
110.06.09 修正;本文使用第2、25、96條。
110.01.20 修正;本文使用第168至172條。
94.12.28 公布;本文使用第9、18條。